新北市三重一名44歲黃姓男子,前天(28日)下午,逼迫女兒懸掛「小偷」、「畜生」等字樣的紙板,在捷運路上遊街示眾,涉嫌違反保護令相關規定,遭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深夜裁准後,黃父旋即由囚車解送至台北看守所;黃父入所第一晚,飲食正常、睡眠也相當安穩,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新收房。
據悉,新北地院昨天深夜11時許,開庭審理後,認為他違反聲請書所載強制、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與證人勾串之虞,且有反覆實行上述罪名之虞,為查明案真相並保護被害人安全,認為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黃父隨後由囚車送到台北看守所,接受新收人員檢查後,安排入住新收房,同房「同學」大約2至3人,監所人員表示,黃父飲食正常、睡眠也相當安穩,情緒穩定平和並無躁動,收容編號則未對外公開,今天(30日)上午早餐為饅頭、紅茶,午餐則是榨菜肉絲麵、炸雞翅、百香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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