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商人」近日僱用宣傳車,針對競選連任的民雄鄉長林于玲發布「拿麼厲害」相關言論,疑涉違反選罷法,警調查扣車輛並逮捕司機,檢方訊後認為司機無羈押必要,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昨天受理民雄鄉長林于玲告訴,「小商人」宣傳車對其散播不實言論,檢方隨即指揮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偵辦。
檢方表示,經查「小商人」宣傳車由陳姓被告駕駛,該宣傳車並未依法載明「小商人」真實姓名,且其所宣傳事項查無確切實證,疑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嫌。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依法將駕駛宣傳車的陳姓司機逮捕、查扣犯罪工具車輛;陳姓司機經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強調,選舉期間各界發表言論或散布文宣,均應遵守法令規範並具名負責。民眾或各界人士如握有任何犯罪事證,應循合法途徑提出檢舉或告訴,定當依法嚴加調查、查明真相。切勿以未經證實的言論或匿名文宣進行違法影射,以免觸犯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