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母竟趁火打劫!台北市文山第二分局景美派出所一名33歲歐姓員警,於本月10日清晨4時許在轄區執行巡邏勤務時,途經羅斯福路六段一處民宅,見女屋主因烹調早餐燒焦而敞開大門忙於屋內滅火,歐員趁著現場慌亂之際擅自潛入住宅,順手牽羊抽走桌上皮夾內的6000元現金。
女事主隨後察覺財物不翼而飛,調閱自家監視器畫面赫然發現小偷居然是執勤警察,氣得在當天上午8時許直奔文山二分局提告竊盜。
面對民眾登門指控自家員警犯案,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隨即介入立案徹查。經火速查證釐清案發過程後,警方確認任職於景美派出所的歐姓警員偷竊民眾財物事證明確。
除依涉嫌竊盜罪將其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外,分局亦迅速召開考紀人評會議祭出鐵腕,核予歐員記一大過重懲,並立即拔官調往警備隊任職,同時列為重點教育輔導對象,內部亦同步追究相關幹部的考核與監督疏失責任。
文山第二分局於17日正式對外證實這起員警涉竊弊案,嚴正聲明警方對各類違法違紀情事絕對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堅定原則,一旦察覺端倪即主動展開內部自清自檢,絕不包庇、護短或掩蓋事實。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