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男子阿偉(化名)在與女友交往期間,涉嫌脅迫對方簽下不合理的「愛情契約」,並以違反條款為由,違背女友意願,強行性侵20次得逞。基隆地檢署日前全案偵結,認為阿偉涉案情節重大,現已依法起訴。
阿偉與女友自2019年起交往,期間阿偉要求簽署記載「不得與異性靠近」等極端條款的契約,甚至載明若女方違約,就必須與他發生性行為,否則可能面臨生命危險。交往5年間,阿偉以此為要脅,多次在飯店及公共廁所等處強行性侵女友。
除了利用契約進行威脅,阿偉更分飾多角,傳訊息給女友進行恐嚇,他曾在2024年9月7日傳訊稱「那個人後天就會去你家」、「我說了人家能調查你,也能把你殺了」,並在2025年11月13日再次傳送「我會讓合約永遠在的」、「我要讓你受盡痛苦」,使女方心生畏懼。
檢方指出,阿偉在2019年至2024年間,共計實施20次強制性交行為,並伴隨多次恐嚇危害安全的舉動。警方接獲報案並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認定其行為已嚴重觸法,並指出阿偉所犯下的20次強制性交罪與1次恐嚇危害安全罪,且各行為之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予以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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