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鄭姓男子化名「鄭方形」,在各大網路社群控訴女兒遭幼兒園園長性侵、砲轟市府官商包庇,甚至將砲火擴及公務員與家長。全案經台南地檢署抽絲剝繭偵辦後迎來重大逆轉!
檢方針對鄭男涉嫌偷取監視影像剪輯外流、私錄調查會並肉搜外洩公務員與警員個資等惡行,認定其犯罪事證確鑿,一口氣列出8項犯罪事實,正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妨害秘密、恐嚇、竊盜及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等7項重罪提起公訴。
這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風波始於2024年。鄭男以「鄭方形」之名,透過Facebook、Instagram與YouTube等各大社群平台發起輿論戰,直指台南某幼兒園內部存在不當管教與性侵幼童情事,並強烈質疑主管機關消極護航,期間夫妻兩人更頻繁前往市府多個局處陳情抗議。
然而,台南市教育局公布司法資訊指出,鄭方形當初指控園方人員涉嫌性侵一案,早在台南地檢署偵查階段便已獲「不起訴處分」,後續鄭方聲請交付審判亦遭法院駁回,刑事調查程序早已全數告終。
在民事訴訟方面,遭指控的園方人員反擊提告侵害名譽,法院審理認定鄭氏夫妻多項網路言論未經合理查證即肆意散布,判決兩人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並強制要求下架移除臉書、IG及YT上總計61篇貼文與指控影片。
儘管司法已還園方清白,鄭方形卻未就此收手,更將戰線擴大延燒至第一線公務體系。教育局說明,後續遭到攻擊波及的對象,一路從幼兒園教職員擴展至教育局承辦人員、專案調查委員、其他在校家長、校內教師乃至依法執勤的警務人員。
檢方深入追查發現,鄭男涉嫌非法取得幼兒園內部的監視器畫面,隨後自行惡意剪輯並公諸於世;不僅如此,他還違法攝錄執行公務的人員面貌並公然揭露其隱私個資,甚至私下偷錄性質不公開的調查委員會議。
檢方認定鄭方形涉及侮辱、誹謗、恐嚇、竊盜、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及侵害個資等諸多不法手段,總計歸納出8大項犯罪事實。其中,鄭男與配偶共同在社群上散播園方人員性侵幼童的言論,檢方亦認定構成加重誹謗罪,依法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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