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0歲林姓男子,今天(8日)凌晨駕車撞飛37歲陳姓護理師後,竟迴轉二度輾壓陳女,導致陳女頭顱破裂送醫不治,林嫌被逮後,自述有精神疾病,是否蓄意二度輾壓,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而過往就有「撞傷不如撞死」的都市傳說,認為如此反而能降低後續賠償負擔,一名交通分隊長則打破謠言指出,刻意將傷者輾斃,刑責不僅會從過失致死升級成殺人罪,賠償金額也會更多。
回顧案情,林男駕車行經柳川東路、民權路口時,撞上陳姓護理師,陳女疑似卡在引擎蓋上,掉落地面後,林男竟在柳川東路、民族路口迴轉,沿原路再度輾壓陳女,導致陳女全身多處骨折、頭顱破裂送醫搶救不治,林嫌遭逮後自稱有精神疾病,警方發現林嫌無酒駕、毒駕情事,詢後將依殺人、肇事逃逸罪嫌,建請檢察官聲押。
林嫌二度衝撞造成陳姓女護理師慘死的案件,也讓人想起過往就有「撞傷不如撞死」的都市傳說,一名不願具名的交通分隊長指出,過往在大車駕駛界,也一直有傳聞,倘若把被害人撞成重傷甚至植物人,可能要照顧對方一輩子,需要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看護費等各式費用,倒不如把被害人撞死,甚至還流傳有所謂「公道價300萬元」的說法,到後來不少轎車駕駛聽到傳聞也有樣學樣跟著效仿。
分隊長指出,但隨著過往確實有駕駛「二度衝撞」撞死被害人,被依殺人罪判刑的法院判決案例,加上科技進步,監視器系統與行車紀錄器的普及,這個都市傳說也早已被打破。
分隊長表示,行為人倘若被查出是「蓄意」將被害人輾斃,不僅刑責上可能從原本的「過失致死」升級成「殺人罪」,還可能面臨更高額的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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