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不能亂撿,台北市一名男子,說他耶誕夜撿到一把黑色雨傘,送到派出所卻被雨傘的主人控告竊盜罪,男子覺得非常的冤枉。
一名男子31號在臉書po文,指出他24號耶誕夜在北門郵局撿遺失物,沒想到卻引起風波,內文指出他的慘痛案件,甚至還提醒大家東西真的不要亂撿,因為撿到雨傘送到警局並報遺失招領,雨傘的主人有去報案後來居然告他竊盜。
這篇文章引起民眾熱烈討論,有人覺得這樣以後誰還敢當好人,如果真的要侵佔或竊盜幹嘛還要特地送去警局,還有人質疑一把傘價值多少錢,何必大費周章,難怪現在的人越來越冷漠了。
民眾向警方報案物品遺失,質疑男子撿到雨傘卻隔了半天才送到派出所,而且男子在北門郵局撿到雨傘應該送到管轄區的博愛派出所,他卻選擇送到延平派出所,也沒有任何人能知道撿到遺失物的男子究竟把雨傘拿去做什麼,這消失的半天成了關鍵。
律師也表示如果隨意拿取物品,不僅可能有竊盜罪嫌還會涉嫌侵占遺失物,雖然民眾出自好心卻可能惹禍上身,因此提醒民眾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最好能先報警後自行錄影蒐證,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