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拿「強光」手電筒狂閃 對向駕駛閉眼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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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向機車騎士突然拿出手電筒,朝著擋風玻璃狂閃好幾下,強光讓他一度睜不開眼。(圖/Threads@cypachinko授權提供)
對向機車騎士突然拿出手電筒,朝著擋風玻璃狂閃好幾下,強光讓他一度睜不開眼。(圖/Threads@cypachinko授權提供)

屏東一名特斯拉駕駛晚間行經路口,準備左轉時,對向機車騎士突然拿出手電筒,朝著擋風玻璃狂閃好幾下,強光讓他一度睜不開眼,只能停在路口不敢繼續開,駕駛認為對方動作熟練,懷疑可能不是第一次這麼做,屏東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正式檢舉,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舉發,危險駕駛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還可能吊扣牌照。

騎士持強光連閃駕駛

汽車行經路口減速,打方向燈準備轉彎,對向一部機車突然發出強烈閃光,連閃了好幾下,強光讓駕駛一度睜不開眼,視線受到影響,雙方接近路口時,騎士拿出手電筒,開啟強光朝汽車駕駛方向連閃數下,已經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實在是相當危險。

駕駛質疑並非首次犯案

遭強光閃眼的駕駛指出,對方不斷朝擋風玻璃、駕駛視線位置照射強光,甚至機車經過後仍持續閃燈。由於燈光相當強,讓他受到驚嚇,當下只能停在路口無法行駛,更懷疑對方是預謀行為,自己可能並非第一個遇到。

事發在屏東市,6日晚間8點半左右,駕駛開著特斯拉從崇朝路左轉古松西巷,在路口卻遇到騎士,持手電筒朝著自己狂閃,他看騎士熟練的動作,猜測很有可能是慣犯,當下被閃到眼睛很不舒服,憤怒指責對方,惡意行為已經影響安全,雖然強光僅持續數秒,但駕駛認為仍可能增加車禍風險。

有民眾認為,若遇到類似情況,會上前制止對方,因為強光可能讓駕駛看不清楚,增加車禍風險,也認為對方看起來像是故意為之。另一名民眾則指出,強光照射可能造成短暫看不見,視線也會變得模糊,因此認為這樣的行為並不妥當。

危險駕駛最高罰3.6萬

屏東分局第五組巡官盧繹安說明,目前尚未接獲民眾正式檢舉,若後續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規定依法舉發。

駕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全過程成了鐵證,接下來將會送交檢舉,危險駕駛可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還可能被吊扣牌照,駕駛只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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