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趁女大生工讀期間,將藥物加入對方水壺,導致女學生飲用後出現身體不適,陳男目前遭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市衛生局近日前往藥局稽查,發現另有2項違規,合計裁罰4萬元;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可廢止藥師證書。
回顧案情,女學生為補貼生活費,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近1年。8月26日上班期間,她飲用私人水壺內的水後,陸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出現斷片情況,事後便帶著水壺報警。警方採樣檢驗後,確認水壺內可疑液體驗出苯二氮卓類(BZD)成分,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陳男疑似有投放藥物的動作。
陳男到案後坦承曾將藥物加入水壺,卻辯稱只是「想測試藥效」,或是「跟朋友開個玩笑」。檢方偵辦後認定,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4罪,且有滅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案件仍有羈押必要,裁定陳男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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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前往陳男經營的藥局稽查,發現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或蓋章,涉及違反《藥師法》第18條;另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上簽名領用,涉及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2項違規合計裁罰4萬元。
衛生局表示,針對疑似下藥行為,警方已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函送法辦。後續若刑事判決確定,將可把涉案藥師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進行懲處,最重可廢止藥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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