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63歲林姓女子騎機車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員警不僅聞到濃濃酒氣,還在機車置物箱發現裝過酒的隨身杯,懷疑她邊騎邊喝。未料林女接受酒測時,竟突然伸手觸碰員警大腿,嚇得員警當場喝斥:「妳不要亂摸我!」
前鎮分局草衙所所長顏靜逸表示,該所員警前(26)日上午清晨5時許在街上巡邏時,發現林女騎乘機車右轉同安路,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上前攔查,最後酒測達0.67毫克。
顏靜逸表示,員警盤查時聞到林女身上散發酒氣,隨後又在機車置物箱發現一只隨身杯,拿起查看後發現裡面飄出濃濃酒味,當場詢問:「這什麼?這是酒耶!妳喝酒還騎車喔?」
林女見酒杯被發現,坦承凌晨曾在友人住處喝啤酒。員警見裝過酒的杯子就放在機車上,懷疑她可能邊騎邊喝,追問:「為什麼杯子放在摩托車?妳不會邊騎邊喝吧!」
林女否認邊騎車邊喝酒,解釋只是習慣攜帶自己的杯子,因為「不想喝人家的杯子」。不過就在員警準備實施酒測時,已有醉意的林女突然伸手觸碰員警大腿,讓員警嚇得立即制止,大喊:「妳不要亂摸我!」
警方隨後依法對林女實施酒測,結果數值超過法定標準,訊後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另針對酒後駕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開單舉發。
警方表示,機車酒駕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1年至2年及吊扣牌照2年;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罰9萬3600元。
前鎮分局提醒,這起案件原本只是未打方向燈的小違規,員警卻從酒氣及隨身杯察覺異狀,及時攔下酒駕。民眾只要飲酒就不應駕車,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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