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新北土城一名家暴男子,持廚師刀跟鋁棒,當街殘忍殺害妻子以及小姨子,造成兩死。面對昨(21日),國民法官判凶手「兩個無期徒刑」,等於確定逃死,家屬完全無法接受,怒轟判決書中,合議庭指「非情節最嚴重之罪」,反問到底要怎麼樣才是最嚴重?哭了整晚,根本無法入睡。
死者父親坦言,希望法院判處死刑,並質疑宣判過程不到一分鐘,難以接受國家對此案的處理結果。
兩個寶貝女兒被謝文雄狠心殺害,連頸部都快被砍斷,法官認為,犯行不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罪,加上檢察官未證明謝文雄有再犯殺人罪的高度危險,也未證明欠缺更生教化、再社會化的可能,因此,一審逃死。
死者母親憶述,孩子曾在凌晨一、兩點告訴她睡不著,因為想念媽媽和阿姨。
一看到寶貝女兒照片,爸爸眼淚止不住,家屬指出,謝文雄跟大女兒結婚11年,都住在娘家,他時常家暴姊姊,妹妹幫忙蒐證,就此埋下殺機,甚至謝文雄殺害2姊妹後,還一度開車回來找岳父、岳母。
死者父母憶述,對方當時還要找他們兩人,並稱一個人要殺四個人,在兩姊妹遇害後,還想再對他們下手,所幸當時家門關著。
家暴男殺害妻子及小姨子,全案太沉重,連國民法官都罕見更換3名人選,而宣判時,5名國民法官無法承擔被害者家屬情緒,還直接缺席,最終判謝文雄兩個無期徒刑。
死者父母透露,宣判後一直坐著,連飯也吃不下,難以接受判決結果,更質疑法律制度,直言國家要人民堅強、維護制度,「這樣對嗎?」
法官認為,謝文雄不是預謀犯案,儘管殺2人,也未達情節最嚴重之罪,在凶手逃死之後,在被害者家屬心中,司法正義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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