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女童踩水溝蓋「踏空」跌落受傷 社區管委會遭罰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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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擺放交通錐警示。(圖/翻攝畫面)
現場擺放交通錐警示。(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泰山區信華一街某社區日前發生女童跌落水溝受傷事件,工務局獲報後,調閱建築物使用執照竣工圖並派員現場勘查,確認事發位置屬於社區基地範圍內供公眾使用的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應由社區負責維護管理,工務局今天(20日)正式依《建築法》開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將連續處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工務局表示,本案於19日下午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會勘,確認水溝及周邊鋪面均位於社區基地範圍內,並當場要求社區設置警示設施,同時責成管委會限期修繕,避免再次發生民眾通行受傷意外。

 

針對社區代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水溝屬於公部門管轄,工務局也特別澄清,從未向社區管委會表示水溝蓋維護權責屬於公部門,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

工務局指出,依《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管理人均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本案因社區未妥善維護供公眾通行的開放空間,造成鋪面破損並衍生通行安全疑慮,因此依法裁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將持續開罰,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工務局提醒,各社區應定期檢視鋪面、外牆磁磚等共用部分,若發現破損、鬆動等情形,應立即安排修繕,避免因維護不善造成民眾受傷,並確保公共安全。

此外,為協助民眾維護及修繕建築物共用部分,工務局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執行計畫」,補助項目包括供公眾通行鋪面、防火巷、防火間隔地面及外牆面修繕等。

符合資格的社區管理組織可在10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送工務局審核,並須於11月30日前完成施作,再檢附修繕完成資料申請撥款;補助金額為社區實際支出費用的二分之一,依不同補助項目,每案最高可補助4萬元至20萬元。

新北市 泰山 工務局 管委會 水溝 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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