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爸爸婚前玩瘋了!不雅畫面全被拍 孕妻崩潰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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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期間約定,只要懷孕就攜手步入婚姻。(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彰化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期間約定,只要懷孕就攜手步入婚姻。(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彰化一名女子與男友交往期間約定,只要懷孕就攜手步入婚姻。女子確認懷孕後,兩人不僅開始籌備婚禮、拍攝婚紗,也安排生產事宜,雙方家長更已見面討論婚宴細節。沒想到,未婚夫卻在孕期間前往有女陪侍的聲色場所,還被拍下遭陪侍女子跨坐、掀衣等親密畫面,導致婚事破局。女子事後提告解除婚約並求償137萬餘元,彰化地方法院最終判准解除婚約,並判男方須賠償精神慰撫金及部分生產相關費用。

口頭約定「只要懷孕就結婚

根據判決書指出,兩人交往時以口頭約定「只要懷孕就結婚」。女子於2024年9月底確認懷孕後,兩人隨即開始討論結婚登記、婚紗拍攝,就連生產地點也開始安排。不僅如此,兩家人也於同年10月見面商談婚宴事宜。法官審酌相關對話紀錄及雙方互動後認為,兩人已具備締結婚姻的共同意思,自女子確認懷孕起,婚約即已成立。

不雅畫面全被拍!男方辯稱婚約早已解除

然而,男方卻在同年11月初前往有女陪侍的場所消費,並遭拍下與陪侍女子有跨坐、掀衣等高度性暗示的親密互動,讓女子認為婚約建立的信任已完全瓦解,決定解除婚約並提起訴訟。男方則主張,雙方早在2024年10月底就透過LINE達成解除婚約共識,因此前往聲色場所時已恢復單身,不構成違反婚約。

然而,法院調閱完整對話紀錄後發現,雙方在10月底後仍持續討論婚姻、生產、共同產檢及未來照顧孩子等事項,甚至還相約一起產檢,足見婚約並未解除,直到女子提出訴訟並送達起訴狀後,婚約才正式終止。

法官:親密畫面超越一般應酬

法院指出,從影片內容可見,男方任由陪侍女子跨坐在腿上,還有掀衣等帶有高度性暗示的親密互動,已遠遠超出一般社交應酬的合理範圍。法官認為,當時女子已懷孕,雙方也正積極籌備婚禮、規劃婚後生活,男方的行為已嚴重破壞婚約建立的信賴基礎,構成《民法》規定的重大事由,因此女子有權依法解除婚約。

判賠精神慰撫金、生產費用

針對賠償部分,法院認為,男方曾在LINE對話中多次承諾「費用我會處理」,並與女子討論月子中心、月嫂及生產安排,因此認定雙方已就部分生產相關費用達成約定。最終判決男方須支付產檢費4萬356元、月子餐5萬40元、月嫂費7萬8000元,共16萬8396元;另考量女子在懷孕期間遭遇婚約破裂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再判給精神慰撫金10萬元。

至於嬰兒用品、安胎期間薪資損失及其他財產損害,法院認為與履行婚約沒有直接關聯,或因證據不足,因此未予支持。全案最終判男方賠償26萬8396元,其餘請求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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