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員工棄屍雇主判無期徒刑 家屬:司法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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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妹妹。(圖/東森新聞)
被害人妹妹。(圖/東森新聞)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一起棄屍命案,一名打零工男子遭老闆殺害並棄屍,法院日前宣判,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被害人家屬認為,被告疑似以積欠工資為由誘騙被害人外出,犯案過程涉及預謀及奪取財物,無法接受判決結果,表示將提出上訴。

積欠工資引發命案 家屬質疑預謀犯案

案件發生於2024年1月,被害人方姓男子平時靠打零工維生,遭施姓老闆殺害後棄屍。法院判決指出,被告積欠被害人4500元工資,雙方因金錢問題發生糾紛。據判決書內容,被告不僅未支付積欠薪資,還曾向被害人借款,但遭拒絕後,涉嫌將被害人推下樓,造成頭部嚴重受傷。後續載運棄屍過程中,發現被害人疑似恢復意識,被告又持刀刺向頸部等部位,造成被害人死亡。

被害人妹妹回憶,哥哥生前與家人感情深厚,哥哥過世後,她仍整理並維持哥哥房間原本的樣子,希望保留回憶。她認為,被告以支付工資為由邀約哥哥外出,後續又取走哥哥身上的金項鍊及金戒指並變賣,最後將遺體棄置於屏東滿州山區,整起事件並非單純搶奪財物,而是涉及預謀犯案。自己無法接受法院未以強盜殺人罪判決,認為被告行為應屬強盜殺人並棄屍。

法院判無期徒刑 家屬將提起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針對殺人部分判處被告無期徒刑,竊盜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與檢方原先起訴的強盜殺人罪有所不同。法院判決認定,被告犯案手段造成被害人死亡,情節重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另就竊取被害人財物部分,依竊盜罪判刑。

宣判當天,被害人妹妹聽到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認為判決未符合家屬期待,「台灣的司法沒救了」,質疑被告犯案前已有計畫。對於法院未以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家屬表示無法接受,將提出上訴,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追求更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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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法院 棄屍 殺人罪 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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