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遭通緝的30歲吳姓水泥工,竟冒用胞兄身分租屋藏匿,甚至翻牆闖入隔壁民宅分租套房,趁少女獨自在房內午睡時,強吻、撕扯衣褲並企圖性侵。少女驚醒後奮力抵抗,狠咬對方舌頭並將吳男推落床下,成功逃過一劫。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判處5年3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吳男自2022年遭通緝後,為躲避警方查緝,於2024年2月冒用胞兄名義簽署租約,在高雄租屋藏匿,並因此另涉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同年11月10日下午,吳男翻越牆面侵入租屋隔壁民宅二樓分租套房,發現當時少女獨自在房內熟睡,竟當場萌生性侵念頭。
法院認定,少女睡夢中睜眼,赫然發現陌生男子躺在自己身旁,兩人四目相交後,吳男立刻將她壓制在床上,強吻並觸碰其身體,同時摀住她嘴巴阻止呼救,企圖性侵。少女不斷掙扎,過程中更狠狠咬住吳男舌頭,雙方激烈拉扯後,她成功將吳男推落床下,吳男見無法得逞,隨即逃離現場。
少女案發後立即透過IG向住在附近的好友求助,傳訊表示「我很害怕...我起床時,旁邊多了一個陌生男子」,好友隨即趕到陪伴,直到母親下班返家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很快鎖定吳男身分。雖然吳男始終辯稱只是闖入住家想偷東西,否認企圖性侵,但少女不僅百分之百指認出犯嫌,其褲子束帶採集到的生物跡證,也驗出混合型男性Y染色體DNA,加上監視器畫面、IG求救紀錄及母親證詞,形成完整證據鏈。
橋頭地院指出,被告闖入少女住處後,接連強吻、撫摸身體、強行脫除衣褲,甚至開始脫自己的褲子,依整體犯案過程,足認具有強制性交犯意,且已著手實施犯罪,僅因少女拼命反抗、將他推落床下,才未能得逞。法院也不採信吳男辯稱只是想行竊,以及辯護人質疑少女證詞、DNA證據不足等說法,認定少女歷次供述前後一致,且與IG求救紀錄、監視器畫面、身體傷勢及相關跡證均相互吻合。
法官審酌,吳男身為成年人,明知少女未滿18歲,仍侵入住宅企圖性侵,嚴重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及居家安全,加上犯後始終否認性侵犯行,也未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因此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另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5年,數罪併罰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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