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與友人軟禁性侵人夫!「逼吞藥、噴辣椒水」下場慘了

聽新聞
新北市1名女子小雯(化名)對人夫以辣椒水、塞入異物等方式進行性侵。(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1名女子小雯(化名)對人夫以辣椒水、塞入異物等方式進行性侵。(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1名女子小雯(化名)與人夫阿哲(化名)曾發生婚外情,小雯疑認為感情遭欺騙,找來男性友人協助。2人先後在2間飯店內,對阿哲進行用辣椒水、異物等方式進行性侵,事後還逼阿哲吃下藥物,造成他全身多處受傷。全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名判處小雯及友人各9年及8年10個月有期徒刑。

騙進客房鎖死門!小三性虐人夫折磨3日

判決書指出,小雯於2024年12月中旬以用餐為由,邀約阿哲前往飯店。阿哲進入客房後,小雯與預先在大廳等候的友人便鎖死房門並沒收手機。期間小雯以自殘相逼,2人更逼迫阿哲吞下藥物,並對他以噴灑辣椒水、用異物等方式進行凌虐

 

阿哲在飯店內遭受折磨,直到3日後才得以離開。然而,小雯並未就此罷休,當天晚間又要求阿哲「隨傳隨到」,逼迫阿哲載送她與友人至下1間飯店,隨即展開第2波的凌虐行動。

剛脫困又被逼「隨傳隨到」 人夫遭2度綑綁性侵

2人進入房間後,再度以情趣用品及繩索綑綁阿哲,並對他用異物持續性侵。過程中,友人更全程持手機錄影。阿哲因恐懼家人安全遭受威脅,加上前幾日折磨導致精神狀況渙散,只能被迫忍受,直至隔日上午才有辦法逃離飯店,並前往醫院驗傷報案。

錄影檔驚見人夫求饒喊「不要」

法庭審理期間,小雯與友人均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阿哲是為了求和解才自願配合,並沒有完全限制他的行動自由。不過,法官依據驗傷診斷書、尿液檢驗報告、監視器畫面及錄影檔案等客觀證據,認定阿哲當時已處於性自主權遭暴力與藥物壓抑的狀態,且影片中阿哲多次喊痛並明確表示「不要」、「拒絕」,對2人說詞不予採信。

法院審酌小雯與友人僅因感情糾紛,即以極端手段對被害人進行長達數日的凌虐與侵害,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且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至今未達成和解或賠償。新北地方法院最終依2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以及2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並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小雯與友人各9年及8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新北 性侵 婚外情 凌虐 藥物 辣椒水 飯店 感情
上一篇
中華電信科長尾牙醉吻女同事 噁問「知道為何親妳嗎?」下場出爐
下一篇
藐視法紀! 台中悍女甩律師巴掌 5罪共判6年9月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