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知名老字號花生糖爆發商標爭議。現任經營者何先生4年前砸近2000萬元買下「志明花生糖」的商標,結果原經營團隊仍打著「志明花生糖創始店」的名號對外販售。何先生提告侵害商標權,判決出爐對方要賠20萬元,但網路銷售平台還是沒有把「志明」的字樣拿掉。何先生控訴,對方用四年前的把戲,註冊新公司繼續蹭品牌知名度,因此打算再提告捍衛商標權。
高雄鳳山五甲知名老字號志明手工花生糖,四年前志明二代柯先生用將近2000萬元的價格,把商標、經營權和配方轉移給現任經營者何先生。沒想到柯先生的家人還是一樣打著「志明花生糖創始店」名號行銷,繼續對外販售。何先生氣到提告侵害商標權,今年5月份判決出爐,對方不能再使用「志明」字樣,還要賠20萬元,但沒想到同樣地點,店名改成米香姨,何先生指控同樣的把戲再來一次。
現「志明花生糖」負責人何先生表示,又玩四年前的把戲,又去註冊一個新的公司。賠償金的部分,他們就說你知道我們已經停業了,我們用新的公司、新的團隊,要的話就再去告一次。
兩間店的店面只距離20公尺,官司打輸之後,米香姨團隊把包裝上有「志明」的字樣都用貼紙擋起來。不過Google地標仍使用「志明花生糖創始店」,網路平台也沒改。現「志明花生糖」負責人何先生表示,他們也還是用「志明花生糖創始店」在經營,根本也沒有移除。
網路平台賣家名稱除了米香姨花生糖之外,後面還備註是原志明花生糖創始店團隊。這不是明擺著還是打著「志明」的名號販售,讓花了2000萬買下商標的何先生完全無法接受。
現「志明花生糖」負責人何先生表示,他這樣子貼,袋子這樣子寫,根本不注重台灣的商標法,這幾年你知道,他們就一直在鑽法律漏洞。而且更過分的是,他們也表明他們資本額設立的就是10萬、20萬,就算提告也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