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遭重罰9萬!新北男洗心革面開店創業 現身分期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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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男日前自動至新北分署向執行員說明案情,並先行繳納3萬元。(圖/翻攝畫面)
溫男日前自動至新北分署向執行員說明案情,並先行繳納3萬元。(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30多歲溫姓男子,8年前毒駕被開罰9萬元,但因當時經濟狀況不佳,遲遲無力繳納,而如今溫男已成功戒毒,並開設實體店面、網路商店販售機車用品,收入還算穩定,近日主動現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希望盡快清償欠款,也準備重新考領駕駛執照。

新北分署表示,溫男2018年6月間,駕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時,遭警方攔查,經檢測發現有吸食毒品情形,後續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由於逾期未繳送駕照,又遭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由於溫男未依期限繳納罰鍰,案件於2019年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當時查無可供執行財產,因此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直到今年6月間,移送機關發現溫男已有薪資所得來源,再度移送執行,不過就在新北分署準備寄發通知前,溫男卻主動現身說明。

溫男向執行人員表示,當年因年少輕狂誤入歧途,沾染毒品後又毒駕遭罰,當年無力繳納罰鍰,但8年來始終牢記在心,而如今已成功戒毒,並自行經營機車用品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收入逐漸穩定,因此決定主動出面處理欠款。

新北分署指出,溫男當場提出分3期繳納方案,每月繳納3萬元,並願當場繳納首期3萬元,因深刻感受到他的還款誠意,分署因此同意辦理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切勿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以免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若遭裁罰,也應主動繳納或申請分期,以免案件移送強制執行。

新北市 新北分署 毒駕 洗心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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