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業一名人妻小儀(化名)遭丈夫大成(化名)抓包出軌,在通訊軟體上與男同事阿志以老公、老婆(化名)互稱,甚至互傳「下面很硬」、「今天好濕」等大量鹹濕對話。大成發現被綠後崩潰提告,憤而向兩人求償6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志對小儀已婚的事實並不知情,因此判阿志免賠,僅小儀須賠償大成20萬。
根據判決書,大成與小儀於民國99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大成控訴,於113年6月間查看小儀手機時,意外發現她與阿志頻繁通話,在Telegram上的對話極度露骨,包括「老公我愛你」、「剛也太刺激了」、「老婆你讓我好爽喔」等內容。小儀面對大成質問,坦承兩人確實發生性行為,且已投入相當程度的感情,雙方隨後於同月協議離婚。而阿志的配偶得知此事後,也已另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獲准。
被大成告上法院後,阿志在庭上聲稱,雖然和小儀任職在同一家公司,但他是在113年5月才透過網路軟體認識女方,當時小儀自稱已經離婚、目前單身,直到雙方離婚前都不知道小儀是有夫之婦,不應成立侵權行為。
小儀則質疑大成所提出的對話紀錄並非完整原始內容,且是未經她同意、擅自解鎖手機偷拍取得,不得作為證據。小儀更憤怒指控,大成曾在108年對她家暴毆打,近期又因擅自使用她手機被她提告妨害秘密,兩人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大成的配偶權益並未受到重大侵害。
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成並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阿志知道小儀已婚,在主觀上難以認定阿志有故意侵害配偶權的惡意,因此駁回大成對阿志的求償。不過針對小儀的部分,和阿志對話內容已明顯逾越普通男女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夫妻間的誠實義務與親密排他關係。考量小儀與大成皆任職於科技業,名下均有房產、土地與股票等資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判小儀應賠償前夫20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