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台中女監服刑的女子小美,曾因殘害未滿1歲兒子的生殖器及涉嫌縱火案,遭合併判刑6年10個月。未料她在監獄舍房準備就寢時,竟涉嫌伸手對另1名女性受刑人進行肢體騷擾。全案經被害人憤而舉發,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再判處小美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間,當時小美在台中女監舍房內,趁著就寢時間對鄰近的女性受刑人強行侵犯胸部。雖然小美在庭審時全盤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在開玩笑,僅有觸碰對方腋下附近部位。
不過,法官勘驗監獄舍房內的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畫面完整記錄下小美的侵犯過程,加上被害人指證歷歷,且事後出現失眠、創傷反應等身心折磨,法官因此不採信小美的說詞,依法做出判決,判她5月有期徒刑。
事實上,小美2021年於桃園居住期間,她因為一邊照顧年僅2歲的女兒,一邊面臨照顧未滿1歲小兒子的龐大壓力。在情緒失控下,小美竟在住家廚房拿剪刀對兒子的生殖器進行殘忍傷害。
更令人不解的是,她行兇後非但沒有立刻將親生骨肉送醫急救,反而拍下傷勢照片,上傳至社群平台炫耀。所幸男童經緊急送醫救治搶救後,生殖器功能順利恢復了約7至9成,未對生殖能力造成傷害。
針對當年的殘害親兒案,法院於3年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未遂罪,判處小美6年有期徒刑定讞。由於小美過去另涉及1起放火案件,遭判刑1年2個月,法院最終裁定2案合併應執行刑為6年10個月,如今再因被判5月有期徒刑,在台中女監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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