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警遭毒駕斷腿「無保請回」彰市長號召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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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所長遭車衝撞輾壓重傷。(圖/東森新聞)
陳姓所長遭車衝撞輾壓重傷。(圖/東森新聞)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4日下午查訪涉案施姓男子時,遭對方駕車倒車衝撞輾壓重傷。警方隨後破窗壓制制伏嫌犯,並查出安非他命及依託咪酯陽性反應。檢方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基層與社會不滿,檢方已提出抗告。彰化市長林世賢也號召民眾,預計8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檢舉,表達對裁定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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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4日下午近2時,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與趙姓員警前往查訪因妨害名譽遭通緝的施姓嫌犯。員警發現施嫌駕駛黑色轎車,從巷內準備倒車時上前攔查。

 

過程中,施嫌見員警靠近,立即向前駕車企圖逃逸,員警追上準備包夾,並以警棍敲擊車窗。施嫌發現前方為死巷後突然倒車衝撞,陳姓所長閃避不及遭撞倒地。隨後施嫌再度加速向前行駛,輾過所長雙腳。所長忍痛拔槍對空鳴槍示警,施嫌仍持續逃逸。

同行員警隨即追上破窗,將施姓嫌犯強行拉出車外壓制逮捕,過程中員警手指遭玻璃割傷。救護車隨後趕抵,將雙腿骨折的陳姓所長送醫急救。

溪湖分局副分局長許訓育表示,施嫌拒絕配合盤查,突然駕車倒車衝撞並逃逸,造成陳姓所長雙腳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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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施姓嫌犯遭逮後,驗出安非他命及依託咪酯陽性反應,依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移送,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裁定無保請回,理由包括無法確認有故意衝撞員警、無酒駕毒駕前科,且過往案件已易科罰金,難認有逃亡之虞。

檢方認為仍有再犯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但法院於5日裁定駁回,檢方已於今日提出抗告。裁定結果引發爭議,彰化市長林世賢號召民眾手持標語表達不滿,並預計於8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檢方則強調已提出抗告,盼司法審慎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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