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方於2025年11月破獲2間養生按摩會館,替男客人提供性交易服務,然而進一步調查還發現,負責人在知情的情況下,錄用未成年少女從事小姐的工作。彰化地院日前判決出爐對負責人,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及營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另外針對容留成年女子從事猥褻營利罪,有期徒刑8月。
根據判決書記載,2間養生按摩會館均為同一名負責人經營,主要經營模式是雇用小姐為男客人提供性交易服務,收費方式為1小時1700元或90分鐘2500元,小姐收取報酬1000元或1500元,其餘700元或1,000元則由公司抽取。
負責人在於2025年7月在明知前來應徵的A女,是未成年少女的情況下仍同意錄用,並且媒介A女在這2間店為客人提供性交易服務。2025年11月警方獲報搜索2間店,並查扣相關證物,才獲悉會館雇用未成年小姐的情事。
法官認定,會館負責人並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沒收不法所得89400元,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及營利容留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另外針對容留成年女子從事猥褻營利罪,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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