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校長畢典致詞「快結束自己」 遭大炎上!校方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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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校長陳清河。(圖/翻攝自世新大學YT)
世新大學校長陳清河。(圖/翻攝自世新大學YT)

世新大學於5月30日舉辦114學年度畢業典禮校長陳清河在致詞時,要無法做好自我管理的人「趕快結束自己」,這番言論遭到網友炎上,且恐涉及刑法第275條第2項的教唆自殺罪。對此,校方昨(4)日也發布聲明,澄清校長本意是「能培養面對壓力與挫折的韌性」。

世新校長畢典致詞脫口喊「趕快結束自己」

還原當時事發經過,世新大學在當晚的碩博班場次中,校長陳清河上台分享自我管理的經驗。他勉勵即將步入職場的畢業生應重視時間、情緒與身體健康,卻在台上公開表示「要是你的時間沒管理好、情緒沒管理好、身體沒管理好,我告訴各位,趕快結束自己,因為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你存在的必要了」。

 

校方急發聲明澄清

這段發言隨即在社群平台上發酵,網友紛紛痛批校長發言失當,直呼「不明白這個位置的人怎麼會胡說八道」。面對排山倒海的輿論,世新大學校方也在官網緊急發布聲明。

校方在網頁上的「世新大學針對畢業典禮致詞引發討論之說明」中解釋,校長當日致詞的本意,是希望同學在面對未來職涯挑戰與環境變化時,能培養面對壓力與挫折的韌性,並在工作與生活之間取得平衡,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

校方在聲明中進一步強調,對於致詞中部分表達方式,若因理解角度不同而引發同學的不安或疑慮,陳校長表達予理解與尊重。校方表示,學校未來將會努力營造更友善、包容且重視身心健康的校園環境,並「祝福所有畢業生帶著勇氣迎向未來,也別忘了照顧好自己」。

什麼是教唆行為?教唆自殺罪的刑罰?

根據我國法律,「教唆行為」是指透過明示的慫恿、挑釁,或默示的手勢、點頭等各種方式,讓原本沒有特定想法的人產生念頭。針對教唆自殺,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75條第2項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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