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抓先落跑?鄭男於111年6月29日下午1時,在台中市西屯區的同居租屋處內,發現楊女因為喝太多酒已經昏迷不醒,而他因為害怕自己通緝犯身分曝光,竟然不報警也不叫救護車,狠心把身為女友的楊女丟在房間內直接逃跑,導致錯失急救黃金時間。台中地方法院依遺棄致人於死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和死者是男女朋友,兩人住在一起,案發當天中午,他發現女友酒醉倒在床上,且有一堆嘔吐物,但他怎麼搖都搖不醒,而女友當時已經因為急性酒精中毒失去身體自主能力,情況非常危險,但他為了躲避警察,只透過朋友傳訊息聯絡女友的姊姊,接著在下午3點把房間磁扣丟給大樓管理室就逃跑,直到當天晚上7點左右,女友姊姊趕到現場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女友已經明顯死亡。
鄭男在開庭期間的表現也相當惡劣,他不僅多次無故不到庭,還因此二度被法院通緝,最後是因為別的案件被抓進監獄服刑,才終於在法庭上認罪。法官指出鄭男過去雖然有竊盜前科,但因為和這次的罪名不同,所以依法沒有加重刑責。
法官在判決書中提到,兩人既然是情侶,本來就應該互相照顧,他卻因為害怕被警方抓補,而不管女友死活,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且事後還一直逃避開庭,態度非常糟糕,一審依遺棄致死罪將他判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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