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男子控訴,妻子小美(化名)透過網路電競遊戲實況結識男大生阿黎(化名),兩人發展出婚外情並發生多次性行為。小美夫在妻子電腦中驚見雙方極度露骨的鹹濕對話,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小美與阿黎須連帶賠償小美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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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小美夫與小美於2021年結婚並育有1子。2024年間,小美因網路電競遊戲實況認識男大生阿黎,雙方不僅透過通訊軟體傳送曖昧訊息,更相約過夜並發生關係。2025年1月,小美夫使用妻子電腦時,意外發現兩人令人臉紅心跳的對話紀錄,包含「看到你就想愛愛」、「想被弄得亂七八糟」、「月經走就讓你對想怎麼出來都可以」等語,氣得當場對質,兩人隨即於隔日登記離婚。
庭審時,小美辯稱雙方婚姻早已破裂,且對話紀錄是遭丈夫脅迫取得,不具證據能力;阿黎則辯稱自己只是大學生,無從得知網戀對象已婚,且兩人僅是「電愛」並未發生實際關係。然而,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阿黎曾詢問小美「那小孩怎麼辦」,小美也曾明白表示若離婚「他帶走孩子、我收入不穩定」,顯見阿黎早已知悉小美為有夫之婦。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小美夫為維護其身分法益,取得該對話紀錄以發現真實,符合比例原則而具有證據能力。從雙方對話脈絡如「禮拜三下班過去你那邊過夜」、「沒有戴套的日子還兩次」等語,足以認定兩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並發生性關係,嚴重破壞小美夫的婚姻圓滿。考量小美夫與小美皆為一般月薪3至4萬元的上班族,而阿黎尚為無收入的大學生,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後,最終判處小美與阿黎須連帶賠償小美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