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大學副教授阿鴻(化名)傳出和女學生花花(化名)發展不倫戀長達13年,不僅國內外到處旅遊同宿發生性行為,阿鴻還心甘情願為女方出資240萬元幫忙買車買房,人妻發現後氣得告上法院,日前判決結果出爐,兩人須連帶賠償52萬元。
判決書指出,某大學副教授阿鴻(化名)和正宮妻子結婚超過20年,而阿鴻自2010年起在多所大專院校任教,2012年起和指導的女學生花花發展婚外情,一直到2024年止,不倫長達13年,期間兩人曾多次赴國內、外出遊共宿,還發生性行為之次數高達百次以上,且交往期間的開銷全由阿鴻負擔,正宮得知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
對此,阿鴻在法庭上全盤承認,也同意妻子的求償金額,甚至表示不倫戀一開始是因花花請他幫忙修電腦,他在交還電腦時,是女方主動在車上與他發生關係,隨後他便坦白自己有家庭,但兩人關係仍一發不可收拾。阿鴻更語出驚人表示,交往期間2人有共同出遊、出國、一起過夜,幾乎見面就會發生關係,以2至3週見面1次,以1個月1次計算,1年下來發生性行為10幾次,10年算下來的話就發生超過百次性行為。
而花花在庭上坦承,確實和副教授阿鴻交往並共出遊,也發生過關係次數超過10次以上,但強調絕對沒有和阿鴻在車上發生關係,發生關係的次數沒有超過100次,是交往半年後才知道對方有配偶。但法官比對兩人見面頻率、信用卡消費明細及旅館開銷紀錄,認定正宮主張兩人發生逾百次性行為「堪認符實」。
正宮更控訴,丈夫在交往期間長期代墊款項高達240多萬元,甚至還出資幫女方買車、買預售屋,嚴重影響到家中的扶養權益。花花則反駁,如果是對方先付錢,之後都會拿現金償還,至於購買車子是因為阿鴻覺得「耗費她多年青春、無法履行承諾」,出於愧疚才答應付清尾款。花花更委屈稱,自己當年年輕無知,是因為迫於副教授阿鴻的師長權勢才會答應交往,如今兩人早已斷絕往來,認為正宮求償金額太高。
不過花花的說法並未被法官採信,法官審酌兩造的身分與經濟能力,阿鴻為博士結業的某大學副教授,年收達240萬元,花花則是研究所畢業,現職為護理師,年收也有約91萬元,名下還有3部汽車與1戶預售屋,而花花明明知道副教授阿鴻是有婦之夫,卻仍與他維持長達13年的男女關係,導致正宮蒙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後,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正宮5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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