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男喊「神明叫我幫妳破」 性侵女兒學姐!稱不舉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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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子小明(化名)涉嫌性侵14歲借住少女,甚至瞎扯是神明旨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男子小明(化名)涉嫌性侵14歲借住少女,甚至瞎扯是神明旨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14歲少女美美(化名),因為與家人發生爭執離家出走,於2024年9月間借住在國中學妹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住處,學妹的父親小明(化名)在同年10月12日晚間,帶同女兒及美美等人前往板橋區唱歌飲酒。席間小明與美美發生口角,翌日凌晨1時許返家後,小明竟假藉要道歉安慰美美,在客廳強行擁抱,隨後吐出「神明叫我幫妳破處」等荒謬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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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有性功能障礙 法官狠打臉

根據判決書,小明假藉要道歉安慰美美,在客廳強行擁抱,儘管美美嚇得不斷哭喊拒絕、極力掙扎,但小明仍憑藉成年男性的體型優勢,無視她的反對,強行將美美拉入房間內,小明涉嫌強吻嘴巴、撫摸胸部,並接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事後美美情緒崩潰、驚慌失措,著急地向小明大女兒借用網路聯繫男友,在男友的安撫與鼓勵下,最終前往警局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全案在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小明矢口否認犯行,甚至編造理由試圖脫罪,小明辯稱,當晚唱完歌回家後就獨自回房休息,並未侵犯美美,小明更大言不慚地宣稱,自己患有「性功能障礙」,在生理上根本不可能發生性行為;同時辯護人也主張,小明住處的隔音設備非常差,若美美有哭泣或掙扎,同住的其他親屬不可能沒聽到,且診斷證明書上並未看見明顯的肢體外傷。

然而,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在調閱醫院的相關病歷與就診資料後發現,小明過去雖曾因神經外科、腎臟內科等問題就醫,但「從未有過泌尿科的醫療紀錄」,直接戳破了小明關於性功能障礙的謊言;此外,醫院的疑似性侵害驗傷診斷書也證實,美美的陰道冠受有12點鐘方向的淺撕裂傷,且在美美的外陰部與陰道深處所採集到的棉棒檢體中,皆驗出與小明完全相符的男性Y染色體DNA型別,成為一錘定音的鐵證。

一審判4年半、二審駁回上訴

法官審酌,美美案發時僅14歲,因與家人吵架才借住在同學家,與小明並無任何恩怨,甚至曾接受小明的生活費資助,根本沒有羅織罪名構陷小明的動機。而案發當天,美美便極度恐懼地連夜搬離該處,足見身心遭受巨大創傷;至於同住家人沒聽到聲音,法官認為當時其餘人皆有飲酒且已入睡,識別能力受酒精影響降低,加上美美因極度恐懼未大聲嘶吼,沒聽見異狀實屬常情,因此不採信小明辯詞。

新北地院一審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強制性交罪,判處小明有期徒刑4年6月。案件隨後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審理期間,小明依舊堅持否認犯行,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有絲毫悛悔之意,全案於今(28)日宣判,高院認為一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無違誤,量刑亦屬妥當,因此當庭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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