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與男友在飯店發生衝突後報警求助,卻控訴到場男警以「確認傷勢」為由,要求她脫到只剩內衣拍照,還指示躺臥、趴臥、露出腋下並變換姿勢。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指出,涉案員警當時曾關閉密錄器、頻繁開啟手機相簿42次,並在接受調查前刪除23張照片,但該案最後因「查無照片留存、證據不足」不起訴,女子目前已透過律師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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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在臉書還原事件經過,女子當時在高雄飯店房內,因與男友發生肢體衝突,一時驚慌才撥打110求助。警方到場後,女子已表明自己沒有受傷,但男警仍以「公務偵查必要」為由要求檢查,且現場沒有女警陪同,房內一度只剩女子與男警。
王婉諭指出,女子曾兩度強調「我確定沒有受傷」,但男警仍要求她脫下衣物,拍攝僅穿罩杯背心、短褲的照片,還要求她躺在床上、趴在床上、雙手上舉露出腋下,甚至引導她到牆角拍攝不同角度。女子事後越想越不對勁,認為檢查傷勢的方式已明顯超出必要範圍,於是鼓起勇氣回到派出所報案提告。
進入調查程序後,女子才發現,該名員警並非只涉及單一案件。王婉諭表示,涉案員警另遭指涉嫌偷拍多名女性,並將受害者影像進行AI換臉、合成裸照,相關案件已陸續遭提起公訴。不過,這起案件最後卻因查無照片留存、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王婉諭質疑,卷內資料顯示,該員警案發當天曾在關鍵時刻關閉密錄器,且頻繁開啟手機相簿高達42次,被通知返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又隨即刪除手機內23張照片。她指出,若一切正常,為何密錄器會在關鍵時刻被關掉?若沒有違法拍攝,又為何要在接受調查前急著刪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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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也表示,高雄市警察局在整起事件中未主動關心被害人,也未讓她掌握懲處與調查結果,直到相關新聞曝光後,女子才得知涉案員警起初僅遭調職,後續因更多事證揭露才遭免職。她呼籲高雄市政府應主動提供心理支持、法律協助與後續保護,並檢討警局內部處置,不能讓濫用公權力、疑似消滅證據者輕易全身而退。
對此,高雄市警局表示高度重視員警違法偷拍相關案件,本局對違法失職人員採取零容忍態度,斷然淘汰。針對本案,地檢署業已偵查在案,警察局全力支持被害人依法聲請再議的權利;本局也將落實檢討執法與稽核機制,並強化員警性平觀念教育。
該分局於接獲報案後,即主動與報案人保持聯繫,並於行政及刑事案件調查及處理過程中,適時向渠說明案件受理、行政調查、申訴審議及司法偵辦等相關進度;後續亦提供相關法律權益及社會局轉介資訊,以維護渠權益。
有關外界質疑警方未即時通知處置結果一節,惟因部分案件程序涉及偵查不公開及相關審議程序,調查單位期間仍適時聯繫,並於接獲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後,翌日與報案女子說明該案,以維護知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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