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賞櫻團,疑司機過勞釀33死11傷車禍意外,今(10日)下午士檢針對司機是否過勞、車體狀況做一個說明,經檢方調查發現,遊覽車康姓司機,這半年來每個月出勤天數幾乎都在25天以上,甚至還曾有連續出車24天的記錄,不過,檢方卻將事故原因指向康姓司機超速,還說車體部份都有符合規定,如今所有矛頭只向司機身上,讓康姓司機的姐姐不能接受,表示手上握有證據,要替自己的弟弟洗刷清白。
檢方表示,康姓司機2月13日上午8時17分駕駛遊覽車從新北市樹林出發,扣除其在武陵農場停留的3~3.5小時,當日駕駛車輛時數約是9個小時多。
至於康姓司機是否連續工作長達16天,中間唯一休息的一天還被叫去修車,檢方表示,事故發生的2月,康姓司機僅休10日這天,依同行司機證詞及監視器畫面,認為康姓司機當日休假,並未前往修車廠修車。
而且調查發現,蝶戀花有獎金制度,一個月出車25天以上會有上萬元的獎金,懷疑是獎金制度,導致司機太過勞累釀禍,但整場記者會,幾乎把矛頭都指向康姓司機,讓他的姐姐很不滿,強調她手上有許多證據,可以證明車子絕對有問題,要交給調查局來辦,對於神隱至今不出面處理的蝶戀花負責人周比蒼,她喊話,周比蒼你絕對躲不過的,我們法院見。
車沒問題、司機也沒超時,事故原因是因為司機超速,蝶戀花恐怕全身而退,要家屬如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