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名男子阿偉(化名)遭到指控,他在行經蘆筍田時,見到1名女農夫小美(化名)獨自在田間背著農藥桶工作,竟色慾薰心壓在她身上,還向對方表示「給我用1次,你會很懷念」,後續經法院審理,認定阿偉性侵未遂,判他2年6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2024年2月22日左右,阿偉行經一處偏僻的蘆筍田時,竟色慾薰心,趁著酒意上前推擠她的肩膀,導致對方重心不穩跌倒,隨即整個人壓在小美身上,並限制她的行動。
小美在極度驚恐下奮力掙扎,並大聲呼喊「救命」,最後趁阿偉頭部靠近時,拚命伸手抓傷阿偉的臉部,才得以掙脫,並趕緊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迅速循線將阿偉逮捕歸案,並在現場採集相關證據。
在庭審期間,阿偉否認有強制性交的意圖,辯稱自己當時只是因為酒後想找對方「進行性行為」,以為環抱動作是在測試對方的「交往意願」,甚至推託是因為農藥桶太重,才導致2人一起跌倒。阿偉的律師進一步主張,案發地點為開放式空間,他沒有在現場行兇的膽量,且受害人第一時間並未提告,質疑小美的動機不單純。
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在案發後出現發抖、驚嚇、失眠及無法進食等典型創傷反應,甚至需要前往收驚尋求心靈慰藉,顯然對她造成了不少身心壓力。阿偉在小美工作時突然施暴,顯然是為了讓對方無法反抗,並非單純的言語邀約。
法官調查指出,阿偉過去曾因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案入獄服刑,直到2020年才出獄,如今竟在不到幾年內再度犯下相同類型的案件。法官認為阿偉屬於累犯,且犯後態度惡劣,試圖將嚴重暴力行為,包裝成男女交際,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亦未取得原諒,行為惡劣。
法官表示,阿偉犯強制性侵未遂罪,審酌其累犯身分及對社會治安造成的重大危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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