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讓醫材商代刀分潤 中榮醫師與廠商5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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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民總醫院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代操手術。(示意圖/Pexels)
台中榮民總醫院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代操手術。(示意圖/Pexels)

台中榮民總醫院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人員代操手術,檢方查出2名醫師還收取分潤,前天依法起訴醫師、廠商等5人。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今年1月間,接獲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告發指,台中榮總神經外科手術,疑有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供應商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透過行動蒐證、調取手機通聯紀錄、檢視多份手術錄影畫面,並比對醫院手術排程、健保申報資料及病患病歷等相關事證,逐一釐清犯罪情節及手法。

檢方查出,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陳姓、林姓醫材廠商從業人員等3人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

楊姓被告等5人,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事實,利用不知情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

此外,被告等人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使病患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清查,被告等5人犯罪所得合計為新台幣196萬餘元。

檢方更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姓等3名廠商從業人員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的違法模式。

全案經中檢偵辦後,於11日將楊姓醫師等5人依違反醫師法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

檢方審酌,楊姓、鄭姓被告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的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其中,楊姓被告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紀錄,建請法院就2名醫師從重量刑。

另外,檢方審酌3名醫材人員繳回全部犯罪所得33萬餘元,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建請法院處適當之刑。

檢方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

•以上言論由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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