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公公阿黎(化名)趁兒子入監服刑期間,利用媳婦小美(化名)經濟需仰賴其扶助的弱勢地位,多次對其性侵,甚至導致小美懷孕。事後阿黎還陪同小美前往墮胎,並冒充兒子姓名簽署同意書。儘管小美於訴訟期間死亡,且阿黎全盤否認犯行,但台中高院依據醫療紀錄、家屬證詞及相關證物,認定阿黎利用權勢性交罪名成立,二審判其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上訴駁回,但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害人小美與丈夫於2017年結婚後,與公公阿黎同住於彰化縣。因老公於2020年底再度入監服刑,小美與2名幼子的生活開銷全由阿黎資助。不料阿黎竟罔顧倫常,於2022年3月間利用小美因經濟依賴不敢聲張的弱勢心理,在住處強行性侵小美得逞,導致小美因此受孕。
2022年4月間,阿黎陪同發現懷孕5週的小美前往婦產科。為了掩飾其犯行,阿黎竟在手術及麻醉同意書上的配偶欄,大膽簽署在監服刑中的兒子姓名,並加註「代兒願意負法律責任」等字樣。法院審理時認為,若非阿黎自知為胎兒生父,絕無可能在未告知兒子的情況下,甘冒法律風險代簽姓名並協助媳婦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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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審理期間,小美於2023年3月不幸死亡。阿黎及其辯護人主張小美已過世無法對質,警詢筆錄應無證據能力。然而,台中高院認為,小美警詢時意識清楚,且其於案發後曾出現自殘行為並向友人求援,經診斷患有持續性憂鬱症。法院採納醫療專業意見與小美死前的詳細指證,認定其受創反應與性侵案具有高度關聯性。
阿黎於偵審期間均否認犯行,辯稱小美是與他人外遇才受孕,他只是怕「家醜外揚」才陪同就醫。但法官勾稽相關證據後發現,阿黎一邊阻止小美與他人約會,一邊卻隱瞞兒子、辯稱是協助媳婦為「他人種下的胎兒」墮胎,邏輯顯有矛盾且不符常情。高院認為阿黎惡性重大、未見真誠悔意,決定不予緩刑,維持原判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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