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今(8)日正式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償還私人巨額賭債,主導中石化及鼎越公司以高於行情72億元的價格「自己人買自己人土地」,涉及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
檢方對沈慶京、前經濟部長陳瑞隆等13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沈慶京從重判處12年徒刑,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31.9億元。
檢方調查發現,截至108年,沈慶京因海外賭博積欠鉅額賭債,連同威京集團債務高達181.8億元。
為解決資金壓力,沈慶京利用其實質掌控中石化、鼎越及京華城公司的權力,在京華城土地歷經3次流標後,推動由中石化獨資投標。沈慶京無視實際行情僅約300億元,獨斷決定以372億1萬元標買,溢價金額達72億1萬元,致使中石化遭受重大損害。
起訴指出,為營造交易合法外觀,沈慶京等人暗示或誘導估價師拉抬估值。其中寶源事務所葉姓估價師主動配合作價,出具不實估價報告。
此外,儘管法律事務所曾嚴厲示警本案交易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獨立董事朱雲鵬等人仍刻意忽視。鼎越公司甚至因匆促參標導致資金斷裂,額外賠付3.24億元補償費,嚴重破壞內控制度。
檢方查出,沈慶京透過「銳亮台灣分公司」這一空殼公司,隱匿售地款流向,將非常規交易所得中的29.4億元,以支付工程款、投資款等名義轉手,用以償還個人賭債或海外置產。
此外,沈慶京不顧財務人員強烈反對,強行要求鼎越公司在建照核發前,預付5億元增額容積分潤款給京華城公司,其中2.5億元最終流入沈慶京的私人及關聯帳戶供其私用。
北檢對沈慶京合併求處有期徒刑12年、5年及9年,並併科罰金。前經濟部長陳瑞隆遭求處7年及5年徒刑。其餘被告如朱雲鵬、林源銘等人亦被求處5至7年不等重刑。此外,涉案的沈慶京長子、財務張姓經理等均在起訴之列。另針對逃亡境外的朱姓及鄭李姓2人,檢方已正式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