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教師遭爆喝花酒 「脫衣和辣妹同樂照」流出怒提告...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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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3名高職教師被爆出喝花酒。(圖/東森新聞)
高雄市3名高職教師被爆出喝花酒。(圖/東森新聞)

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于居正於2024年6月27日召開記者會,指稱某高職施姓教師出入有女陪侍的場所飲酒作樂,並公布3張現場照片,遭該名教師提告。對此,法院判決也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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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3名老師被爆出喝花酒。(圖/東森新聞)

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27日,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于居正在記者會上公開指控,稱某高職施姓教師與同校人員曾出入有女陪侍的娛樂性場所飲酒作樂,並指其行為有違教師身分與教育形象。

記者會中,于男同步公開三張現場照片,畫面顯示施姓教師於餐廳包廂內上半身赤裸、僅著內褲,與多名穿著比基尼的女子近距離互動,場面引發外界關注。隨後于男還透過官方電子報進一步擴大指控內容,除重申相關聚會情況外,還使用「薪水小偷」、「行為不檢」等強烈用語,並質疑當事人不適任教育工作,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影響師道形象。

面對指控,施姓教師提出反擊,強調該聚會為私人性質活動,地點位於餐廳包廂內,參與者對當下的穿著與互動方式具有合理隱私期待。他認為相關照片遭公開且未經妥善處理,已超出必要揭露範圍,加上電子報內容帶有貶抑性指控,已對其社會名譽與職業形象造成重大損害,因此向于居正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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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針對職校教師疑似喝花酒事件發聲。(圖/東森新聞)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被告于居正主張,相關照片來源為他人公開社群帳號,並非非法取得。他同時強調,施姓教師身為教育人員,若確實出入不當場所飲酒,涉及公共利益與教育形象,因此其揭露行為屬於公益揭弊與合理評論,並無侵權。

然而法院審酌後認為,雖然施姓教師在私人聚會中確實存在衣著不當情況,使其隱私期待程度有所降低,但整體公開方式仍存在過度問題。判決指出,于居正在公開資料時,已對其他在場人士進行臉部遮蔽處理,卻唯獨保留施姓教師清晰裸露影像,顯示其呈現方式並非僅為證明聚會事實,而是超出必要揭露範圍。

法院進一步指出,若揭露目的僅在於說明教師疑似出入特定場所或參與飲酒活動,其實無需呈現當事人裸露身體的清楚畫面。此種呈現方式已對當事人隱私造成過度侵害,因此構成隱私權違法。此外,針對電子報中提及「性騷擾實習教師」以及「工作態度不佳」等指控,法院認為相關內容缺乏充分查證。

審理結果顯示,于居正雖有接獲陳情訊息,但僅依單一來源即對外發布,未進一步進行交叉比對或給予當事人陳述機會,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構成對名譽權之侵害。綜合判斷後,高雄地方法院認定,于居正於本案中同時侵害隱私權與名譽權,其中隱私權部分應賠償5萬元,名譽權部分賠償2萬元,合計7萬元。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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