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男子阿哲(化名)明知好友的女兒欣欣(化名)年僅10多歲,竟利用她社會經驗不足、判斷力未成熟,多次發生性行為。直到欣欣的手機壞掉,母親送修後查看對話紀錄,驚見「事後避孕藥」、「要不要開房間」以及借錢等內容,整起案件才曝光。南投地院近日審理後,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阿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
根據判決指出,阿哲與欣欣的父親是熟識好友,2023年兩人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當時欣欣客觀上雖未滿14歲,但在過程中欣欣曾告知阿哲自己已滿14歲、就讀國中三年級,後續又再發生4次性行為,地點包含汽車旅館、車上和阿哲住處。此外,阿哲甚至還和欣欣借款4000元,還出口詢問「房間你開ok吧?」、「你洗澡了嗎?」
由於欣欣存款僅剩8000多元,借錢給阿哲後已無力負擔旅館費用,阿哲竟直接將欣欣帶回自己住處,趁著年邁母親與子女熟睡之際,潛入房間內發生性行為。阿哲事後還心虛叮囑欣欣「紀錄記得刪掉」、「別在那裡白目」,試圖掩蓋罪行。
這起案件之所以曝光,是因為欣欣的手機故障,母親幫忙拿去修理時,意外翻閱到女兒與阿哲的對話,對話中不僅提到金錢往來,還提到「事後避孕藥」等內容,母親追問之下,欣欣才坦承與父親友人阿哲長期發生性關係。
南投地院審理後,考量阿哲為滿足個人私慾,漠視少女身心健康,雖然他坦承前四次犯行,但對第五次犯行仍矢口否認。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5次犯行事證明確,分別判處4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最終合併定應執行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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