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買不到早餐 抓老母「重摔」亡!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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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男子狠心摔死母親。(資料圖/東森新聞)
嘉義一名男子狠心摔死母親。(資料圖/東森新聞)

嘉義市一名30歲莊姓男子,因不滿老母親叨念其無業,且拒絕幫他買早餐,竟惱羞成怒對母親施暴,導致母親重傷不治。嘉義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重判莊男有期徒刑17年5月。

根據判決書,莊男與老母親同住在嘉義市東區。莊男長期沉迷賭博且工作不穩,平時全靠母親微薄積蓄支援。113年11月28日凌晨,莊男因要求母親代買早餐被拒,竟對母親大打出手。

重摔母親致死

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莊母因畏懼莊男攻擊,在大街上驚慌奔逃,莊男卻緊追在後,隨後猛力將母親抱起騰空後重摔。目擊民眾發現老婦倒臥路邊連忙報案,可惜經送醫搶救多日,仍因顱內出血引發中樞神經損傷死亡。

庭審攻防期間,莊男雖承認有「抱摔」行為,卻矢口否認曾毆打母親頭部,辯稱母親頭部的致命傷是「案發前」就有的,企圖推卸責任。然而莊母頭部左右兩側受有多處近期出現的鈍傷,以及多處遭巴掌或拳頭重擊的傷勢。

國民法官法庭判決理由指出,莊男身為人子,不思回報母親長期金援與養育之恩,僅因生活瑣事就對母親施加致命暴力,手段極其殘暴。且案發後見母親倒地不起,竟毫無悔意直接離開現場,重判處有期徒刑17年5月。

莊男主張自己生活困頓且與母親之間多有爭執,才情緒失控犯錯,但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不採信,駁回上訴,但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不採信,駁回上訴,莊男再上訴,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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