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大智(化名)指控妻子小雲(化名)與牌友阿輝(化名)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在公園、車內幽會,甚至多次進出汽車旅館。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輝明知對方已婚卻仍介入家庭,判決須賠償大智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輝與小雲於113年7月因打牌結識,隨即展開熱戀。兩人9個月間頻繁在公園、車內及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大智認為阿輝的行為嚴重破壞他與妻子的婚姻圓滿,讓他精神備受煎熬,憤而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庭審期間,阿輝辯稱一開始雖然知道小雲已婚,但後來女方自稱已經離婚,他才同意進一步交往,並非蓄意侵害配偶權。
然而小雲表示,她甚至常在打牌現場打電話給女兒確認丈夫是否回家,牌友們都知道她已婚,另一名牌友也表示,小雲經常提起丈夫,在場人都應該知道她已婚。
法官指出,阿輝明知小雲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發生多次性交行為,審酌阿輝在女方不願提供身分證確認配偶欄時,仍未警覺並停止交往,顯見有破壞他人婚姻之故意,法院裁定阿輝應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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