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某社區大樓發生保全性侵住戶案。一名35歲李姓保全員藉修繕浴室漏水之便進入住戶小璇(化名)家中,竟在修繕完畢後將其推倒在床強行性侵。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惡意侵害女子性自主權,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李男有期徒刑5年。
判決指出,2024年10月6日下午,小璇因住處漏水請值班保全李男聯繫水電工,李男以假日難找人為由,自稱學過水電可代為修繕。
小璇因曾委託李男修過馬桶,對其產生信任便帶其入屋。修好漏水後,李男藉口口渴與小璇共同飲酒,不料李男竟將小璇推倒在床,無視當事人明確拒絕,強脫衣物並強制性侵得逞。
事發後,小璇隨即聯繫友人並報警驗傷,性侵鑑定採集到與李男相符之檢體。小璇在庭上陳述,案發當時自己服用憂鬱症藥物並飲酒,恢復意識後察覺男方意圖,至少3次明確表達拒絕,但仍遭對方強行侵犯。
李男在調查中雖坦承性侵,卻狡辯是女方主動要求並經同意,否認強制性交犯行。
宜蘭地院審酌證人說詞、醫院鑑定報告等事證,認定李男犯行明確。法官斥責李男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且態度惡劣,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為示懲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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