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診所的女院長,原本婚姻生活幸福穩定,未料丈夫竟與研究所舊識的已婚女同學不倫戀,不僅頻繁發生性關係、拍攝親密影像,甚至還懷孕墮胎。更誇張的是,女方事後將兩人性愛照片與對話內容寄到院長的診所,導致正宮崩潰、身心重創。
判決指出,已婚男子「阿志」(化名)與銀行數據分析副理「晴晴」(化名)為研究所舊識,兩人早年曾交往,後各自結婚。未料2023年5月重逢後舊情復燃,在明知對方已婚的情況下,仍於同年5月至7月間頻繁往來,短短3個月內多次相約於台北市信義區、北投區旅館及車內發生性行為,次數約達10次。
調查發現,兩人不僅發生性關係,還拍攝性愛影片與照片,並建立網路「性愛相簿」保存,對話中更多次討論性行為細節、約會安排,甚至涉及驗孕及墮胎。阿志曾害怕外遇被抓包,傳訊息喊「嚇死」,晴晴還得意地說「我的信用卡都沒有帳單,不會被看」,以為兩人偷情神不知鬼不覺。證詞顯示,雙方刻意避免留下消費紀錄,以防配偶察覺,行為明顯逾越一般社交界線。
更令正宮崩潰的是,晴晴於2024年3月竟主動將兩人性愛照片、對話紀錄及討論墮胎內容,寄送至女院長的診所,信件中還批評正宮,造成當事人極大精神打擊。女院長事後多次就醫精神科,並提告求償180萬元。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與經濟狀況,認定女院長為獸醫師兼院長,月收入約37萬餘元;晴晴則為銀行副理,月薪約8萬元。考量不倫關係持續時間、行為態樣、對婚姻破壞程度及精神損害,認定晴晴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女院長不滿金額提起上訴,主張損害嚴重應提高賠償。不過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已屬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