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歐珀涉貪污874萬!一審遭判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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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資料照/東森新聞)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資料照/東森新聞)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因被控在立委任內收賄護航物流及租賃業者,並浮報助理薪資詐領補助款,犯罪金額達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日(14日)下午作出宣判。

合議庭依收賄等罪判處陳歐珀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其妻徐慧諭因挪用協會公款遭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長期收受變相賄賂 代付助理薪資護航特定業者

判決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1月起,先後聘任洪文宗及民進黨前副秘書長許仁圖擔任辦公室顧問,但每月共5萬元的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董事長洪英正支付。

洪英正透過旗下掌控的建信理貨行、港協理貨公司以「顧問費」名義出帳,至2023年7月為止,變相代付賄賂金額高達413萬5922元。

藉職權介入政策措施 主導修法保障民營設施賠償

檢方蒐證發現,陳歐珀在收受賄賂期間,多次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聯興公司有利之措施。包括要求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召募案、推動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將特定企業納入疫情紓困方案。

以及強勢修法: 2018年聯興公司起重機遭德籍貨輪撞壞,陳歐珀以交委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將「損壞民營設施限期未賠償」納入可禁止船隻入出港之範圍。

詐領公費助理費及挪用公款 夫妻均遭起訴判刑

除了收賄護航,陳歐珀另涉詐領公費助理薪資補助款。而其妻徐慧諭則被控挪用「勁宜蘭發展協會」110萬元公款,用於支付私人開銷。台北地檢署先前依收賄、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共16人,並對陳歐珀、徐慧諭分別求處24年2月及8年8月重刑。

羈押174天後交保監控 聲請解除電子腳環遭駁回

現年63歲的陳歐珀在偵審期間共遭羈押禁見174天,於2025年11月24日獲准以500萬元交保,但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強制佩戴電子腳環定時報到。陳歐珀日前曾以「影響就醫檢查」及「孫子異樣眼光」為由聲請解除電子監控,但已被合議庭駁回。

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被爆捲入im.B吸金案及收受主嫌提供辦公室、座車,隨後放棄連任。2025年上半年傳出其有意參選宜蘭縣長後,隨即遭檢舉立委任內長期涉賄,全案經檢方偵辦移送,於今日完成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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