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欣勵德幼兒園」爆發嚴重不當管教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一名就讀大班之6歲女童小郁(化名),因刷牙時玩水噴濕同學,竟遭陳姓園長於全班面前強脫衣物羞辱,導致女童背部受傷且身心受創。隨後更牽扯出該園長長達20年「打完小孩再買糖」的爭議管教慣例。目前新北市教育局已勒令該園長停職接受調查,警方則依傷害罪及《兒少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4月10日晚間裁定陳姓園長以5萬元交保。
整起事件起源於本月2日中午。當時年僅6歲的小郁在刷牙時玩水,不慎弄濕了一名男同學的褲子。陳姓園長見狀,竟在全班幼生面前,以極其粗暴的手法強行脫去小郁的衣褲,甚至將其上衣向上拉扯遮蔽頭部後猛力擰轉,導致小郁在驚恐掙扎中,背部出現嚴重挫傷與紅腫。
根據記者會公開之監視器畫面,小郁當時在全班幼生圍觀下,被迫忍受赤裸與恐懼。女童母親泣訴,畫面中全班同學都在笑,女兒彷彿被當成動物一樣觀看,這對年幼孩子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

新北板橋私立欣勵德幼兒園爆不當對待,女童在同學面前被園長粗暴脫衣。(圖/東森新聞)
案發後正逢清明連假。小郁起初因極度畏懼不敢吐實,向家長謊稱背部傷痕是玩「起立蹲下」受傷。直到連假後期見到母親時,小郁才情緒失控,哭訴遭園長當眾強脫衣物之經過。小郁父親阿誠(化名)得知真相後,於4月7日晚間前往幼兒園理論。
在檢視監視器畫面過程中,陳姓園長雖承認動手但辯稱「只是想嚇嚇她」,阿誠見女兒受虐影像情緒激動,衝出園外持花盆怒砸大門。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依現行犯將阿誠逮捕,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同時也併案擴大偵辦陳姓園長之不當管教犯行。
★延伸閱讀★半聯結車「國道爆胎」 害29車連環慘撞
隨著事件揭發,多位鄰里與家長出面指證陳姓園長並非初犯。一名認識園長超過20年的家長在記者會上表示,自己的兒子與孫女都曾被該園長毆打過。園長長年來的行為模式為「打完小孩後帶去買糖吃、擦蘆薈膠」,隨後再向家長編造孩子犯錯的理由。
議員劉美芳指出,該幼兒園家族成員相互袒護,園長丈夫為負責人,女兒則在園內任職,鄰里間早已耳聞其暴力管教之行徑。小郁父親更指出,園長事後傳訊道歉時,竟以「這樣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等語進行情緒勒索,試圖將經營危機轉嫁予受害家庭。

園長與家長對話紀錄。(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教育局於7日接獲通報,立即於次日派員前往稽查。教育局認定陳姓園長之行為屬「情節重大」,已要求其立即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確保其不再接觸任何幼生。
行政裁罰方面,教育局同時查獲該園存在「幼小混齡教學」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嚴重違規情事,已先行裁處園方12萬元罰鍰。若後續查證不當管教屬實,陳姓園長個人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於幼兒園;園方則面臨最高21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設立許可。

女童父母、議員劉美芳出示相關監視器影像。(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在司法進度部分,陳姓園長被依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偵辦。新北地檢署訊問後,認為陳姓園長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於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然而,法院於同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姓園長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5萬元交保候傳。與家長們召開記者會的律師張宜斌表示,將針對園長之行為提起《刑法》第286條之「妨害幼童發育罪」,並促請教育局依《教保人員條例》對其進行最嚴厲之資格裁定,以維護幼生安全。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