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整復所負責人阿哲(化名)遭到指控,明知熟客小美(化名)剛動完子宮摘除手術,身體仍處於復原期,竟於公休晚間將她約至店內,隨後拉下鐵捲門,並以筋膜槍震動她的下體,後強制性侵得逞。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哲濫用顧客的信賴,且在事後未見反悔之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美自2021年起便是該整復所的常客,因曾接受手術摘除子宮,常有下腹疼痛困擾。2024年12月5日晚間,阿哲以公休日加班服務為由,邀約小美前往。小美入店後,阿哲隨即降下鐵捲門防止干擾。在推拿過程中,阿哲以「推開沾黏筋膜」及使用精油為由,要求小美脫去全身衣物。
小美控訴,當她赤裸趴在診床上接受按摩時,阿哲竟色慾薰心,除了拿筋膜槍震動她的下體外,還在未經同意下強制性侵得逞。小美表示,當時突遭侵犯嚇到全身發抖、腦袋一片空白,根本無法反應或制止,只能任由對方施暴直至射精。事後,阿哲甚至冷淡表示自己「已經結紮了」,並以「不用收費」試圖打發小美離開。
庭審時,阿哲否認強迫,辯稱是小美當天帶的診療費不夠,才「暗示」要以性行為折抵2000元的費用,屬於合意性交。然而,法官調閱偵查紀錄發現,阿哲對於細節供述前後不一,且小美事後第一時間便向教會友人哭訴並報案,相關採證也與她的指控相符,因此不採信阿偉的說法。
法官指出,阿哲身為推拿師,卻未知恪遵職場倫理,利用職務之便逞私欲,對被害人造成不少的身心壓力。考量阿哲犯後態度傲慢,意圖將責任推託給被害人,且至今未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法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