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拖吊逼車主簽「讓渡書」交出車送「殺肉廠」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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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吊集團以「留置權」誆騙車主,強逼簽下讓渡書後將車報廢牟利。(圖/東森新聞)
拖吊集團以「留置權」誆騙車主,強逼簽下讓渡書後將車報廢牟利。(圖/東森新聞)

集團不只是索討天價拖吊費,還涉嫌派同夥包圍車主,逼得他們簽下「讓渡書」。原來,他們的手法是誆稱要行使「民法的留置權」,告訴車主如果繳不出拖吊費,就得扣車「暫時保管」,但實際上是把車拉去報廢賺一筆。律師指出,債權人確實有留置權,但至少要催告一個月,車主往往因為緊張把車子交出去,拿不回來。

保管變成侵占,被害人認為被敲詐,報案提告。仔細看過去拖吊業者海東給車主簽的合約書就有,如果當下沒付清將行使「民法留置權」,甚至還說保留法律追訴權,將留置車輛到付清為止,一字一句全是話術。

其他汽修廠業者:「國產車報廢完大概16000元-18000元,往往他就是用8000元、6000元處理掉。一台車他們基本都是抓收8000元到1萬元甚至更高。中東的人士要來這邊買車,所以有一些車子單價更高,有一些報廢甚至可以達到3萬元到5萬元。」

警方調查,拖吊業者從擬合約書開始布局,先是漫天喊價,再到逼車輛讓渡,就是想盡辦法要將車主榨乾。看準的是車主會因為一時緊張把車子交出去。

知情人士:「之前有人去鬧啊也是不起訴啊。那種車台北沒有人敢收。」

律師黃柏榮:「留置權主要是確保債權人的權益。相關的要件需要至少催告一個月以後,如果說債務人仍不願意履行的情況,才可以取得留置權物品的所有權。」

部分民眾看到法律專有名詞,因為不熟悉容易被哄騙簽下讓渡書,最終愛車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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