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阿志(化名)與女友小雅(化名)分手後,趁對方返家收拾物品並處理債務問題時,竟強行將其壓制性侵,事後還辯稱是「最後一次親密行為」。法院審理認為,小雅多次拒絕仍遭侵犯,且身心創傷反應明確,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4年2月。
根據判決指出,小雅分手後為取回留在阿志住處的個人物品,並要求針對尚未清償的債務簽立本票,獨自前往對方住處。雙方在客廳討論相關事宜時,談及過往感情糾葛,小雅情緒一度潰堤落淚。
阿志見小雅情緒低落,先以言語安撫,隨後卻突然將她壓制在沙發上,當時小雅因先前接受手術尚未完全恢復,身體仍有不適,過程中多次出聲哀求並試圖掙脫,但仍遭對方以體力優勢壓制,最終在違反女方意願下發生性行為。
事後小雅情緒嚴重受創,一度在住處內崩潰失控,甚至出現自傷念頭。她勉強穩定情緒後離開現場並報警求助。警方到場時,發現其全身顫抖、神情驚恐,隨即由女警陪同前往醫院驗傷,並啟動相關保護機制。

對此,阿志於偵查與審理期間辯稱,當天雙方屬「自願發生關係」,甚至表示曾約定「最後一次再分手」。辯護方亦質疑,小雅事後外觀無明顯傷勢,且在報警過程中仍能保持一定程度冷靜,認為其提告動機與感情糾紛有關。
不過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小雅因身體狀況,對性行為一向謹慎,過去雙方互動亦有一定界線,此次情況與過往模式明顯不符。此外,小雅在案發後出現焦慮、過度換氣等急性壓力反應,開庭時談及相關經過亦出現顫抖與情緒不穩,並持續接受醫療協助,相關反應具一致性與可信度。
法院另指出,阿志對於關鍵細節供述前後不一,說法反覆,難認其辯詞可信。綜合全案證據,認定其行為已構成違反意願之性侵犯罪,且犯後態度欠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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