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和前任討生日禮物!酒後狂喊「不要」仍遭性侵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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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pexels)
受害者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pexels)

一場慶生敘舊竟演變成法庭對決的噩夢。高雄男子小黎(化名)與前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多年後透過Instagram重逢,卻在2024年6月慶生酒局後,於住處臥室無視小美的多次拒絕,兩度強行性交。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小黎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我跟被告說我要睡了」 小美泣訴遭侵犯過程

根據判決書記載,小黎與小美曾於2018年短暫交往,2024年6月重新聯繫。案發當晚,眾人先後前往兩家酒吧為小美慶生,隨後小黎帶著酒意的小美回到住處。小美在庭上還原當時情境,她明確告知小黎,「我跟被告說我要睡了。」隨即躺下休息,沒想到小黎卻突然試圖親吻並摸索她的身體。

小美當下感到極度不舒服,立即出言制止「我不要,不要碰我!」並用手試圖推開對方。然而小黎並未收手,反而憑藉體型優勢壓制小美,強行脫去其內衣褲。即便小美不斷抗議「我不要!」小黎仍兩度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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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辯稱:她主動討禮物並相約台中

對於指控,小黎在庭上另有一番說詞。他供稱2024年6月23日兩人先在高雄火車站會合,當時是小美主動要求他送生日禮物,兩人還一起去服飾店挑選。小黎表示,因當天沒挑到喜歡的,小美才提議隔天一起去台中挑禮物。他以此主張兩人互動如常,試圖證明當晚並非強迫求歡,但這番說法最終並未被法官採信。

駁斥「完美被害人」迷思 醫學鑑定確認PTSD

小黎的辯護律師於庭上質疑,小美在事發後不僅與小黎一起用餐,還搭乘其車輛前往台中,認為行為不合常情。然而法官嚴正駁斥,指出被害人反應受驚嚇程度、個性等複雜因素影響,不能要求被害人必須採取「理想」的避難行為。

判決書中揭露,小美事後情緒崩潰,曾向男友、父母傾訴,「我被他欺負了,我很難過。」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確認小美在事發後出現侵入性記憶閃現、社交疏離等症狀,已達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程度。這項專業鑑定也成為佐證小美證詞的重要補強證據。

賠償20萬獲5年緩刑 法院強調:不代表不就是底線

雖然小黎在審理期間否認犯行,但最終在法官調解下與小美達成和解,賠償20萬元並已履行完畢。法官考量小黎並無前科,且案發前雙方曾有飲酒,係因酒後一時衝動而觸法,惡性與隨機犯案者有所區隔,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最終法院於2026年3月18日判處小黎有期徒刑2年,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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