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過本人同意,醫院竟然擅自提供病歷!新北市淡水一名婦人,因為產後憂鬱到淡水馬偕醫院看病,沒想到丈夫沒經過她同意,去醫院申請就成功拿到病歷,因為婦人和丈夫,正在進行離婚訴訟,她擔心丈夫會利用她的病歷來打官司,氣得向衛生局申訴。
直呼誇張,何姓婦人拿出一份病歷,這是丈夫沒有經過她同意,私自向醫院申請拿到手,沒想到最私密的就診紀錄竟然輕易就外流,這名34歲的何姓婦人表示她和丈夫育有兩個兒子,因為忙於照顧小孩罹患產後憂鬱症,到淡水馬偕醫院就診,後來婦人和丈夫協議離婚,為了監護權爭吵不休,丈夫甚至還動手打她,無意間脫口說出不要以為每件官司妳都會贏,我已經去醫院申請妳的病歷,讓婦人又驚訝又害怕。
婦人被丈夫打的鼻青臉腫,還要擔心病歷被丈夫拿來當成官司攻防戰中的武器,身心俱疲,氣得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申訴,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白姍綺:「民眾去申請病歷的時候,通常會出具身分證明,如果不是本人跟法定代理人的話,就必須出具被委託人還有受委託人這個相關證明文件跟委託同意書。」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接獲申訴,已經請醫院提出相關說明,若查證屬實,違反醫療法第72條,無故洩漏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不只有違反醫療法之嫌,還可能觸犯個資法,淡水馬偕醫院表示整起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發表意見,婦人現在只能等待調查結果還她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