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唯一有罪!課員隱匿證據判4個月
當事人態度低調,大老闆安全過關,小員工隱藏證據被判刑確定,民眾看了都有氣,民眾:「這太扯了吧,上層的沒有什麼事,底下的稍微有一點,就要判得那麼嚴重。」法院方面指出江姓課員涉及的是滅證罪與劣油案無關,另案偵辦藏匿事證明確判處有罪,彰化地方法院庭長王義閔:「她基於這種隱匿的故意,將人事簽呈的資料,包括頂新公司有派遣,本案被告去越南出差,經過被告魏應充簽名核准這些簽呈,把它藏放在她自用小客車,這個行為已經涉嫌隱匿刑事被告的證據。」大老闆們無罪脫身,小課員聽話辦事,忠心為主卻落得這番下場成了唯一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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