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男偷白米飲料遭逮 「過苛條款」無需追徵

拾荒男偷白米飲料遭逮 「過苛條款」無需追徵

台北這名靠拾荒男子,去年偷走楊姓男子掛在機車上的白米與飲料,總價220元,吃完後被警方抓到,士林地院法官判林姓男子拘役30天,但考量他月入500元,贓物價值不貴,最後依照「過苛條款」,裁定不須追徵犯罪所得。

拾荒 拘役 過苛條款 贓物 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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