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家牛肉湯店和隔壁的燒餅店長期不合,去年7月燒餅店老闆朝店內拍照,牛肉湯老闆氣到拿厚紙板去擋,聲稱要保護牛肉湯秘方,因而被告強制罪。法官審理時認為拍攝偷不走湯頭配方,且對方在公開場合拍攝,沒有隱私、肖像權可言。牛肉湯店老闆被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
牛肉湯店有人坐在板凳上,趕也趕不走,店外還有人在拍攝,老闆氣到拿紙板出去阻擋。另一段影像中,店外有人朝店裡拍攝,老闆拿鍋蓋出去阻擋,而拍攝的人就是隔壁的燒餅店老闆,雙方長期不合,最後鬧上法院。
新鮮牛肉切片淋上清甜的湯頭,賣牛肉湯賣了30多年,老闆卻邊料理邊抱怨。牛肉湯店老闆江先生:「被以為我們好像很兇。」
會有這樣的反應,全都因為他與燒餅店老闆的官司。法院審理時,牛肉湯老闆辯稱怕對方偷走湯頭秘方;不過法官認為光錄影偷不走湯頭配方,開放空間沒有隱私、肖像權可言,依強制罪判拘役20日。
牛肉湯店老闆江先生:「他撞我都沒有關係,我回擊他就受不了了,就過來這邊耍流氓,故意要來鬧我,他知道我脾氣不好。」
儘管老闆認為隔壁燒餅店老是來找碴,但事發當天,他因為妨害對方在道路上自由行動與拍攝的權利,被警方移送台南地檢署起訴,在法律上明顯站不住腳。
律師江信賢:「通行的地方或是大馬路上,本來就是可以依法公開參觀、審視或者是拿手機拍攝,屬於民眾合法的權利行為。」
一牆之隔的兩家店長期有嫌隙,鬧上法院的事時有所聞。經過這次的官司,相信雙方應該能夠有所節制,畢竟開店還是要和氣生財,吵吵鬧鬧只會嚇跑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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