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泰國籍女子為高額酬勞鋌而走險,以吞食與塞入體內的方式夾帶大量海洛因闖關來台,卻在入境時當場遭查獲。經送醫「排毒」超過10小時,才將體內共115顆毒球全數排出。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分別判處兩人15年6月與16年徒刑,刑滿或獲赦後驅逐出境。

兩名泰國籍女子為高額酬勞鋌而走險,以吞食與塞入體內的方式夾帶大量海洛因闖關來台,卻在入境時當場遭查獲。經送醫「排毒」超過10小時,才將體內共115顆毒球全數排出。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分別判處兩人15年6月與16年徒刑,刑滿或獲赦後驅逐出境。

根據判決內容,泰籍女子RERKKRATOKE CHUTHAMAT(簡稱R女)與AMORNKUL SURANGKANA(簡稱A女)先後透過Instagram結識販毒集團成員。集團開出條件,每夾帶1顆海洛因球可獲800泰銖報酬,完成任務後另給新台幣數萬元酬金。兩人為此應允來台運毒。
去年9月7日凌晨,兩人在曼谷某飯店房內依指示行動。毒品被分裝為大小不一的橢圓形及條狀顆粒,外層以保險套及乳膠膜多重包覆,降低破裂風險。R女將1顆大顆毒球塞入肛門,並吞下60顆小顆毒球,總毛重約273公克;A女則塞入4顆大顆毒球並吞下50顆小顆,毛重約390公克。兩人合計夾帶115顆,總重約664公克,黑市價格估計高達新台幣830萬元。

完成吞藏後,兩人獲得1萬3200泰銖作為零用金,隨即自曼谷搭機來台,預計交貨後再領取新台幣12萬元與8萬元不等酬勞。當天下午4時許,兩人抵達高雄國際機場(小港機場)入境時,被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鎖定攔查。送醫X光檢查顯示腹腔內充滿塊狀異物,醫療人員評估風險後,透過灌腸與瀉藥協助排出。
過程長達10餘小時,期間排泄十多次,最終確認體內毒球全數排淨。警方以拉曼光譜儀初步檢測,均呈海洛因陽性反應。專案人員指出,「吞毒」行徑等同以性命下注。若毒球因腸胃蠕動擠壓破裂,或造成腸阻塞,極可能瞬間致死。所幸兩人最終平安排出毒品,撿回一命。

全案由彰化地方檢察署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提起公訴。法院審酌,兩人自境外起運並將毒品帶入我國,與集團間具犯意聯絡與分工行為,已構成運輸既遂。雖兩人均為初犯,且於偵審過程中坦承犯行,但運輸數量龐大、對社會危害甚鉅,仍須從重量刑。最終法院判處R女有期徒刑15年6月、A女16年。兩人於服刑期滿或獲赦免後,將被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